7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一行就《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情况进行调研并座谈。市委常委、秘书长韩军作汇报,市人大副主任金海主持会议。
韩军在汇报中说,多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坚持以“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保护管理、科研监测、教育宣传三大工作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各类自然资源,增强了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居民的自然保护意识,为保护我市的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地方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上,自治区人大调研组针对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建设、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综合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李荣禧指出,通过立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不仅是实现呼伦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展,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希望再接再厉,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保护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