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记者【总部颁布实施《军队合理医疗用药范围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颁发的《军队合理医疗用药范围管理办法》自2014年7月15日施行。《办法》首次明确要求:军队医院常备药品应有90%以上品种来自于《药品目录》,部队、机关、院校门诊部不少于350种,其他团以上单位卫生所不少于150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