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京文
京文团队
合作联盟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深圳商报讯 (记者 钟国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业协会于8月15日发布了《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试点工作自2012年12月21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启动。一年多来,15家试点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制度建设进展顺利。《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总结证券公司柜台业务试点经验,从私募产品发行销售转让、登记托管结算、自律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作了进一步规范。
  报价系统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后,除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备案的私募产品外,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报价、发行、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无须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作为私募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报价系统的建设和规范发展对于培育私募市场,促进私募市场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两办法发布实施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密切关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及报价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风险防控,完善自律管理,进一步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钟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