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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专家呼吁推进殡葬立法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殡葬在立法层面的多年缺失,导致殡葬乱象丛生,特别是一些半火化区的偏远山村,甚至滋生了殡葬腐败,引起民众诸多不满。
   村民愿火化可获补贴
   记者: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各市镇人口达五万人以上的,应建立火葬场实行火葬,火葬区范围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比例,山区为50%,丘陵地区为60%,平原区70%,城市郊区80%,大中城市市区全部为火葬区。事件发生的地方,正属于山区。
   范英:相关的办法是这样的。在山区,如果村民愿意进行火化,将会进行一定的补贴,大概在一两千元。如果村民不愿意进行火化,自然补贴就没有了。如果村民愿意拿这个钱,则就要火化,如果不愿拿这个钱,不愿意火化也行,并不能强迫进行火化。
   这些办法是针对山区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而言的。并没有提到火化人数一定占到总死亡人数50%的问题。
火化区应认真执行
   记者:那为什么要规定火化任务指标?
   范英:实际上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至于火化任务指标,可能是怕火化区死亡的人通过其他办法,规避了火葬问题。在现实中,这种情况还是存在的。
   记者:据媒体报道,由于广东化州与广西北流相邻,广东火化区的村民经常把尸体偷运到广西埋掉。
   范英:在一些三不管的地方、临界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容易出现这种问题。现在山区仍然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所以我就主张,在火化区人口集中的地方,就肯定要火化,但是,在广大边远山区,就不要管那么多了。
往往在山区地方并没有火葬场,为了火化,要跑很远的火葬场火化,火化之后还要拉回去葬,这样就太劳民伤财了。
强制火化易生腐败
   记者:记者调查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有时尽管已经下葬,但是因为没有火化,最终还被殡改队把尸体挖出来强制火化。
   范英:在非火化区,有些殡改干部是乱来的,农民对此很反感。边远山区提倡火化是可以的,但是不等同于一定要火化。
   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治的思想,有些干部为保住乌纱帽,为了当先进,不用火化的地方也强制火化。
   记者:记者了解到,有些地区可以买卖火化指标,每个指标一万元。
   范英:这种强制火化之后,也就容易产生腐败问题。有钱的可以不执行,没有钱的只能去火化。
   应抓紧推动殡葬立法
   记者:针对整治这些存在的殡改乱象,应当从哪里着手?
   范英:现在强调依法治国,应该抓紧推动殡葬立法。现在仅仅有国务院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实际是不够的,与现实情况也并不适应。现在很多法都出来了,但唯独殡葬法没有,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从十多二十年之前就开始呼吁殡葬立法,但是却一直没有实现。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希望殡葬法能够出台,治理国民死亡碰到的问题。
   记者: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范英:如果国家有钱,人死亡之后,提供一定补助。或者国家没有那么多钱,应该补助一部分,相关家属拿出一部分。殡葬应当作为一个福利来对待,就像医疗一样。大家都一样,在人死之后,有一定的补贴,表示政府对死者的尊重,体现社会主义福利、公共服务。至于怎么出钱,应当政府主导,专项拨款。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人们还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种是采取市场的办法,完全由个人出钱。这个路不一定好走。因为土地是国有的,不可能像西方一样拥有这块地,几代人都用这块地。市场化就会有腐败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价格,让人死不起。
记者:殡葬立法您呼吁这么多年,为什么始终没有达成?
   范英: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殡葬多年都是民政部门在管理,并存在利益关系,不肯放手。很多民间学者、政府人士同意立法,但是一到了民政部就两派意见,通过管理殡葬来盈利,成为基层政府的收入之一。所以,殡葬立法就是要破部门利益,不能部门立法,要严格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