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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创新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点击“《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qhbzhc@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附件1:《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