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耿薇)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集我省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就即将提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的《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和杜锡莹、张永利、严一宁、强晓安、贾生林、陈艳、白世峰、杨正国、于凤玲、李秀萍等十四位省人大代表先后发言。
当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带领大家将法规草案六章共八十九条内容进行了通读。“之前就在网上通读了法规条文,今天又通过一上午逐字逐句的学习,让我对法规精神有了更深的认识。我认为,修改草案中所规定的立法程序更加规范了,立法过程更加注重聆听基层声音了,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也更加明晰、具体了。”强晓安代表对此次座谈会高度重视,作为西安市发改委主任,他有备而来。“我还有一个建议,草案中规定了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仅限于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能不能把创新改革内容也体现进去。中共中央、国务院前不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西安被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榜单’,这个机遇给了西安打破条条框框、进行深层次改革的权利。希望条例内容更具有前瞻性,为西安发展助力。”
杨正国是一位来自基层的企业家代表,说话直爽、掷地有声:“条例的制定需要更‘接地气’,要让更多的人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写进条例的内容,一定要便于实施、落到实处!否则反而制造新的社会矛盾。”他在查阅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时欣喜地发现,修改草案增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度、立法协商制度和基层联系制度,健全立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等条款,他表示:“这种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值得称赞!今天的座谈会,就是一次集中民智、收集民意的过程!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其中。”
同是来自基层企业界的于凤玲代表也表示,法规条文能否“落地生根”、产生实效,是检验一部法规是否为良法的核心要义,通过座谈,让她对立法精神有了新的认识。两位企业家代表表示,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民要知法、懂法,他们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
贾生林、李秀萍、白世峰等代表对条例中所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法规溯及力、法规冲突适用规则等具体条款也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大家一致认为,草案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更加细化、具体,对于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召开征求代表意见座谈会,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形式,有助于动员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法治建设如同盖大厦,法律法规如同设计图纸;符合实际的良法就像药方一样,能治病救人。”安东在座谈会结束时这样强调。他说,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前提,要实现良法善治,就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调研、摸透情况、深入分析、反复讨论,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动员组织全民参与立法过程。他同时希望人大代表能珍视人大代表身份,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为提高陕西立法工作质量、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进程尽心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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