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王轲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表决佛山首部地方性法规,这在佛山的历史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历史定位和意义。” 昨日,佛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表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祥、黄建丰、霍伙、卢立湃、林征出席会议。副市长黄喜忠、赵海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杰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皮文井列席会议。
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在今日进行三审表决。“佛山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前,就已在立法机构、人员以及项目等方面作积极准备。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更是全力以赴,加快工作速度和效率。”刘悦伦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曾表示,佛山的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刘悦伦表示,在立法质量上,佛山严格按照《立法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发挥了主导作用;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到了“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此外,法规案还体现了佛山特色。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佛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培养和锻炼了立法人才和队伍。
“地方立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现在仅仅是开了一个好头。”刘悦伦坦言,我们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立法内容、质量、经验以及人才等方面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由于存在法律空白,很多城市管理工作缺乏明确规定,现行的管理有的失之于粗,有的失之于浅,有的失之于模糊,导致城市建设管理中出现了冲突和矛盾。希望接下来能通过高质量的立法,来引导和规范城市的各项建设管理,为佛山市民营造平安、有序、美丽、幸福的城市环境和氛围。
佛山正在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刘悦伦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明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官之年,规划纲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他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帮助市委市政府实事求是地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所取得成就,就“十三五”时期佛山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总体目标和战略定位认真思考并提出意见建议。
刘悦伦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也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会承担更多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召开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关于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设旁听席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讨论《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绩效评估试行方案(讨论稿)》,并讨论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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