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方立法突出民生保护 5年制定修改法规54件 记者今天(7月7日)从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获悉,近五年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及具有法规属性的决议、决定共54件,河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53件,内容突出民生保护,覆盖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实现了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同步进行。 据介绍,河南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了政府执法责任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人大代表咨询制度,促使各级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审批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要把地方立法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突出民生立法,抓紧制定和完善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从立法层面使人们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顺应社会变迁、形势变化,及时清理那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同位法规定不协调、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规规章,使全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备。要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途径,增强立法公开性,完善立法听证制度,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证公众意志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