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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列为今年立法项目
昨日(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增列《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项目。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为配合我市开展“城管革命”,此次我市将对2005年3月施行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体现了“大城管”的理念,增加了“街为基础”、“区人民政府区长是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建立市容环境监督员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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