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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发布干部德考核办法 明确31种“不德行为”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09时14分        来源:宁夏新闻网  邵珍珍    

 

  怎么评价干部的德,如何考核干部的德,这在全国都是一个新课题。经探索研究,银川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对干部德进行考察评价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于9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制定了31项细致的考核标准,明确划出干部应坚守的四德“底线”。

  据银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学忠介绍,当前银川市干部队伍正处在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干部逐步成为干部队伍的主体。现在的干部学历层次比较高、知识面宽、思想活跃、开拓创新精神较强,但由于一些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以致在执政、外部环境等考验面前,一些干部出问题不在“才”上,而在“德”上。同时,虽然对干部德的考核一直以来是决定干部提拔任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没有一个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很难落到实处。此次银川市出台的《意见》从履行岗位职责、对待个人名利、群众口碑等方面全方位考察评价干部的德,适用性较强;采取反向调查的方式体现了可操作性。

  该《意见》从7月开始起草,经银川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文明办等部门讨论修改后出台。《意见》对干部政治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方面存在的不良表现进行明确界定,并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反向调查,考察干部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不发扬民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31种“不德行为”。

  另外,考察时对经调查核实,确实在干部“四德”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其具体情况将被计入银川市委组织部建立的干部德考察评价档案中,并视情节对其采取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警告、取消提拔资格、免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