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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熙喜 5月28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办的“第十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呼吁《期货法》列入近期立法规划。
  在会上,龚繁荣表示,自1993年期货业发展初期,期货法就被列入八届、十届、十一届人大立法规划,迄今已20年,期货市场走过了不规范到监管过强、创新不足的阶段。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也有呼声。
  如今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于2012年12月1日颁布实行。并为国债期货和原油期货预留了政策空间。
  龚繁荣表示,金融衍生品种的创新需要期货立法。无独有偶,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也在会上表示,在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期货公司不能开展自营业务、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开展业务和期货公司开展柜台业务的法律依据缺乏、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法律保障不够充分等。因此,制定《期货法》,一方面可以为市场主体的创新提供更加广阔的法律空间,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一些境外市场的成熟做法直接引进,为市场的创新提供方向和指引。
  龚繁荣表示,国际上,有些国家既保护在本国的投资者,也保护在他国的本国投资者,所谓“长臂管辖”,这需要我们立法应对。
  另外,金融安全不容忽视。金融具有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如今债券、基金老鼠仓、银行理财产品都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风险提示。期货业相对平静。
  周正庆则表示,目前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基金等六大金融行业当中,唯独期货还没有立法,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发展的一块短板。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也在会上作了相似呼吁。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