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创业板要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准入指标,提高指标弹性,拓展创业板市场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深度。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上述两项工作证监会将在研究成熟并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发布实施。
房地产再融资问题近日再次引起市场关注。新湖中宝8月1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拟定增募资约55亿元,用于上海普陀区和闸北区两处旧城改造项目。这一公告引起市场热议,被认为是上市房企再融资开闸的信号。公司股票已于昨日复牌并收报涨停。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有关房地产再融资没有新的口径。但他也表示,棚户区改造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的住宅范畴不一样。他强调,证监会仍然坚决贯彻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决策,涉及居民住房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再融资仍然被严格限制。证监会需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出具的认定意见来对这些再融资进行行政审核。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A股过去7个月再融资1.94万亿,超过去十年IPO总和。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说法不准确。2003年~2012年我国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为18770亿元,2013年1~7月上市公司A股市场再融资3430亿元,其中包括各类股权再融资1582亿元,债券类再融资1848亿元。需要说明的是,IPO全部是股权融资,同口径相比,所谓“A股7个月再融资规模超过过去十年IPO总和”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郑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