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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发布《暂行办法》既是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基金行业风险准备金制度的重要安排。
  《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后,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运作、使用等工作,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