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王明雯委员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基金的规定。
王明雯说,我国台湾地区的空气污染防治法专门设立了空气污染防治基金,这个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排污费的收取,把这些费用集中起来统一管理使用,为空气污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我们可借鉴这一做法,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基金,统一管理。修订草案关于排污费的规定非常简单,只是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而对于排污费征收对象、征收方式、缴纳期限、奖励与惩罚、使用范围等都没有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记者 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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