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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总局起草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315@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
国家工商总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