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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我委起草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nhfp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征求意见”点击“《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电子邮件:weisheng@chinalaw.gov.cn 。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法规处,邮编:1001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