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昨天,教育部召开新春首场发布会,介绍《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有关情况。今后,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教育督导部门将第一时间介入,督促政府解决问题。师德败坏问题、考试群体舞弊等都纳入教育重大突发事件范畴。
及时介入重大事件
根据《办法》,凡涉及到影响和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或严重侵害师生切身利益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种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都属于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实施范围。
教育部认为,这种事件会严重影响到师生的切身利益,会给教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教育督导及时对地方政府和学校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这种事件的解决。这个《办法》的出台也填补了目前应对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制度的空白,强化了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表示,对于师德败坏,在国家应急预案中没有要求,但是教育部对师德败坏和群体舞弊都采取零容忍态度,因此,师德败坏、考试舞弊等教育问题,也都纳入了重大突发事件范畴。
一旦发生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就有教育督导部门介入,专门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妥善应对、及时解决涉及教育的问题,有利于尽量减小或避免重大突发事件给教育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督导组是“特警队”
《办法》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开展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决定直接派出督导组还是指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实施专项督导。
对特别重大的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督导组将向当地及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初步督导意见,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督导报告;地方政府根据督导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向社会公布;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和整改报告。
何秀超将督导组形容为“救火队”“特警队”。何秀超表示,以前出现重大教育事件,教育部也会派出督导组,但通常只能了解情况,没有督促政府解决的职能。此次,发布《办法》后,督导部门作为第三方,有权力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政府处理不当、不及时甚至不公平的地方,都有权力进行监督,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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