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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处理招生违规行为,规范高校招生、保障招生公平,我部研究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gov.cn),通过首页左侧“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法制办(邮编:10081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

  

教育部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