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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项颖知6月19日报道:19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唐周绍所作的审议结果报告。本次修订草案针对申城建筑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在管理部门职责、承包单位职责、施工发包条件、社会投资免于招标、施工图文件审查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既是行业内法规,又直接牵涉百姓家家户户生活。在审议中,有委员指出现有条例对建筑市场失信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明确,违法成本太低,并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的规定,对市场失信加重惩处。
有委员此前提议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溯制度”,对此审议报告也做了回应—质量追溯制度早在2011版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既早已有之缘何没有“存在感”?对此,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也提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将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追溯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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