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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至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率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人代联委等委室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代表,专程来我市开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市湖塘热电有限公司、市交巡警支队、大正恒固建材有限公司、朗盛(常州)有限公司、新龙生态林等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典型事例,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张耀钢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省调研组汇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对《省条例》的修改意见,市环保以及发改、经信、建设、交通、农委、城管、法制办、公安交巡警支队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对《省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议。在听取汇报后,张艳副主任对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二是要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为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进取,保护好常州的一片蓝天,同时为《省条例》的制定提供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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