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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网·独家报道】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将于9月2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草案》中如何确认退货商品的完好性、限制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合理可行性等部分条款进行听证。
  从明天(23日)到本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新民网下载相关报名表,听证陈述人将经遴选后予以确定。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此次听证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几条:
  一是对修正案草案细化了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品范围、确认程序,细化了退货商品的完好性要求,听证其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何?(修正案草案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同时,修正案草案对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原则、方式以及建立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等作了规定,并对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作了限制,将听证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可行?(修正案草案第八条、第九条)
  此外,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消保委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投诉的职责及办理程序,还将听证其操作性、便利性如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听证会将直接听取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并拟接受15名各界人士旁听。
  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可于8月23日至25日拨打电话或者登录网站报名。报名时应当表明身份及自己所持观点。报名网址:新民网(www.xinmin.cn)、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网上报名请下载“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fgw@spcsc.sh.cn;也可拨打报名电话:23112311(9:00至17:00)。听证陈述人经遴选后确定。
  报名作为旁听人的,请于8月23日至25日9:00至17:00拨打电话23112311报名。前15名报名者将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届时,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凭通知出席听证会。(新民网记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