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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山出台特重大疾病救助暂行办法 最高标准5万元
   长城网唐山9月4日电(通讯员 刘杰 记者 金宗明)9月3日,唐山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唐山市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困难人群大病患者进行救助。该办法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该《办法》规定,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无亲属扶养的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在患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救助。重大疾病包括: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个病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人及家庭难以自负医疗费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负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也可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先由属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按本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不低于60%的标准进行救助后,本人仍然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由市民政局原则上按不低于剩余自付部分的50%进行救助,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为确保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实施,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福彩公益金中筹集300万元,专项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