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伍江通讯员易凯旋胡永德)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周丽琼率队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我市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明陪同调研。 《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共6章49条,是我省结合实际,为规范救灾工作、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起草制定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细化了救灾准备、救灾响应、灾后救助、法律责任等流程和内容,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参与。
在座谈会上,驻湛人大代表、市各职能部门领导、基层干部以及保险公司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对该条例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们指出,省出台救灾条例十分有必要,希望条例修改完善后更合理,确保今后救灾工作开展更科学有序。
周丽琼表示,条例的制定是省人大从法制层面上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省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座谈交流,调研组一行对条例的完善有所启发,届时省人大将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条例,使其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