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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优待办法扩大了本市户籍老年人优待范围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羊城晚报记者15日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新修订的《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亮点有两处,一是扩大佛山市户籍老年人优待范围,二是增加了对外埠户籍老年人的优待服务。
  《办法》主要增加了佛山市户籍老年人在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殡葬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待内容。对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给予生活、医疗、居住等救助。
  根据《办法》,常住佛山市的外埠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办理《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凭优待证可享受多种优待服务。比如,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优待证》乘坐佛山市各区内编码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地铁,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老年人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享受优先购票、进站、检票、上下车船等。
  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佛山市内国有及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风景区、文化宫、博物馆、科技(学)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展览馆等,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享受以上各项的免费优惠。编辑:实习编辑
  (原标题:新的优待办法范围扩大 外埠户籍老人也可享受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