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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温如军)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粮食法》等10部法律草案。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介绍,近年来,发改委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续简化、程序优化、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监管制度全面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显著增强。
   在“三公”经费方面,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建立网上财务监管系统,实行大额支出网上运行、实时监管及时对不合规定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整改,严重求、强约束、重执行、有惩戒。严格执行《工作接待守则》,主动接受监督。制定首问责制暂行办法,对收到的咨询、投诉、申请等事项认真答复或办理,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接待来访人员热情耐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另外,针对近期以来,多家知名外资企业因违反中国相关法律遭反垄断调查一事,李朴民说,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无论是外资企业也好,还是国内的企业也好,只要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都要进行查处,也要接受处罚。
粮食法草案上报国务院
   李朴民透露,目前,《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粮食法》已上报国务院。截至9月底,发改委新制定10件,修改33件,废止115件。建立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管理、定期清理和后评估等长效机制。
   据了解,在国内粮食领域,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进行约束,现行粮食管理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而进行,就法律地位而言,并未上升到“法治”高度。
   据了解,目前正在重点推进的具体立法项目,一共30件,其中10件已经报了国务院。具体来讲,是推动《发展规划法》、《粮食法》、《政府投资条例》、《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修订)》这几部立法能够尽快出台。
   行政审批实现“七公开”
   发改委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的限时办结制度,印发《国家发改委文电办理时限规定》。
   发改委表示,凡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受理、过程及公开的结果“七公开”,方便部门、地方、企业及社会公众查询。
据介绍,发改委将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办法》,凡涉及公共利益或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或者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听取有关机构和专家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
作者: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