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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雪山保护管理条例昨听证 代表希望保护好雪山照顾好百姓
未经批准不得骑马上轿子雪山,进轿子雪山保护区拍片、登山若没获批准拟处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保护和管理轿子雪山的一系列规定,市民怎么看?昨天下午,昆明市林业局召开《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会上,18位代表发言。就条例中提到的“从依托保护区景观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生态补偿费用”,两位代表认为:一是应当明确是多少比例,否则不便于操作;二是其他地方都没出超出8%的比例;三是应当是经营收益而非收入,要扣除企业的成本。还有听证代表提出:应兼顾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在强调资源保护的同时,也要考虑当地的发展及村民的生计问题。
代表声音
村民担心禁牧禁砍影响生计
禄劝县转龙镇中槽子村委会村主任周光有说,槽子村位于轿子雪山脚南面,目前基本上划入保护区的缓冲区,整个村委会600多户人家,上千人口,养殖牛羊近2000头。由于地理位置和生活习惯等原因,村民主要靠畜牧业和仅有的一些农作物来维持生计。由于海拔高,村民家家使用大火塘,如果按照条例禁止砍柴、放牧,会对当地百姓的生活、经济收入产生很大的影响。
他建议,若要贯彻实施条例,应保障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比如引进玛卡等中药材种植,并给习惯使用柴火取暖的村民一定的适应期,或让当地更多村民使用上太阳能。
建议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条例指出,管理局下设若干个保护管理站,管理站受所在县人民政府和管理局双重领导。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自然保护规划设计所副所长黎国强认为这种设立存在一定问题。他建议,保护区应实行四级保护管理,管理局下设管理分局,管理分局下设管理所,管理所下设管理站,这样的管理思路就会较为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