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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市商务局召开《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青岛市商业联合会等18家商贸流通业协会参加了座谈会,市商务局马卫刚局长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繁荣了城乡经济,方便了群众生活,但由于国家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商贸发展的顶层设计,相关法规文件分散,立法工作滞后,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已经制约了商贸流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完整的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新法规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条例》的制定,对我市的商贸流通业的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大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新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条例》应对新的业态,特别是一些边缘业态加强研究,增强法规超前性,规范并促进新业态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商品流通发展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强既有设施的统筹使用,避免资源浪费。三是加强商贸流通行业技术标准、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管理的规范、经营的规范、服务的规范。
马卫刚局长强调,各协会要继续认真研究《条例》草案,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对《条例》结构、章节、条文等都可以做进一步的修改。市商务局有关业务处要认真听取各协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研究,统筹考虑,能够纳入本《条例》的,研究后采纳;不能纳入的,要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加以重视和研究。会上对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的管理提出了要求。
来源:(青岛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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