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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如何破解?省城即将给出自己的答案和尝试,如引入第三方调解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等。昨天召开的合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上,《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获原则性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公立医院须买保险
“南通所有医疗机构都建立保险机制,一旦确认责任等级,就可以走保险理赔。合肥市可以参照这一做法,公立医院必须买保险。”合肥市市长张庆军会上建议,将拿出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保险。
据国家卫计委的规定,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要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产品,这也意味着,产生医疗赔偿纠纷时患者能通过第三方保险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将于明年元旦执行的办法也明确:鼓励医疗机构与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协商合作;公立医疗机构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预防医闹可设治安室
为预防和有效处置医闹和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可安排专人和场所接受患者和亲属咨询投诉;也可设置治安室,同时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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