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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报记者周爱春报道 1月4日,河南省省长谢伏瞻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南省气象灾害评估条例(草案)》。
谢伏瞻指出,气象灾害评估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有利于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提高评估水平,通过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并建立数据库、支持气象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运用、加强对评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提高气象灾害的评估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结果应用,高度重视气象灾害评估报告,重点加强在城乡规划、农业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运用,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形成工作合力,气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改、住建、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据了解,《河南省气象灾害评估条例》是2014年度河南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河南实际制定,主要对重大气象灾害评估、建设项目和城乡规划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内容做了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气象灾害评估行为,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河南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发展雷电防御、气候可行性论证、适应气候变化等多种服务产品。为提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和水平,河南气象部门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并进一步完善了业务平台和业务流程,以更好地对城乡规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气象灾害风险性、局地气候影响等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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