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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代表建议修改献血法解决用血荒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09时49分        来源:正义网  徐盈雁    

 

  昆明用血告急、青岛用血吃紧、南京面临血荒……过去一年,不时见诸报端的血荒信息令人发慌。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大理州卫生局副局长王瑛今年带来议案,建议修改1998年实施的献血法,解决用血荒。

开源:明确献血主体


  “你注意到了么,血荒在夏季尤其严重。”担任卫生局副局长之前,王瑛是一名医护人员,如今她分管的工作也和血制品直接相关。“这是因为大学生们都放假回家了。”

  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样的规定没有具体明确什么样的群体是献血的主体人群。”王瑛介绍说,目前自愿献血的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现役军人,二是大学生,三是公务员。“除这三类人群,还有大量符合献血条件的群体。”

  王瑛表示,虽然献血法也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但“没有动员和组织的细化程序”。

  如何发动这部分潜在的献血者?王瑛建议修改献血法,细化措施,规范、协调、监督献血者和采血机构的关系。“或者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

节流:推广“自体血回输”


  解决“用血荒”,要开源也要节流。

  王瑛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医疗用血存在非故意性的浪费现象。她说,手术用血多少,医生一般会在术前评估,并从输血科提前取出,当实际用血量少于评估量时,出于安全考虑,就会发生浪费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王瑛建议“把输血科建在手术室”。

  对用血者而言,王瑛建议“多用自己的血”。对一些小手术,王瑛提倡患者提前向医院输血,在手术中给自己输自己的血。而对有条件的医院,王瑛建议推广“自体血回输”技术,在手术中回收使用血液。

保障:献血证应在全国通用


  众所周知,献血者临床用血,可以免交相应费用;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减免相应费用。要减免这些费用,都要用到献血者的献血证。

  “遗憾的是,目前献血证在全国不通用。”王瑛表示,这会给献血者异地发生用血时,带来享受优惠待遇的阻碍。“必须跑到献血地报销费用。”王瑛担忧,这将影响献血者的积极性。“建议及早解决这一技术性问题。”

  王瑛还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献血者相关优惠政策的保障,以稳定和发展献血队伍,“希望能从制度层面给予这些献血者更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