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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叶新阔报道:1月29日上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向大会作《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4年全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3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办理代表建议564件。根据2015年工作总体安排,今年将拟制定《江西省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江西省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5件法规,修改水资源、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4件法规。
去年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3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方针,切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3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4项,开展专题调研70项,对191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办理代表建议56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
为确保中央重大决策落实,2014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生育政策决策部署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率先在全国将这项政策惠及全省16万“单独”家庭。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常委会积极支持省政府新一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揽子修改,使之于法有据。此外,常委会还深入推动各领域改革,先后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农田水利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修改实施招投标法办法,使立法、改法走在了各领域改革之前。
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地方性法规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江西省又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巩固江西生态优势、造福江西人民子孙后代的必然选择。为举全省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落实国家六部委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意在以代表大会决议案方式推动全省重大战略实施。
保持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2014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法和监督手段,积极主动化解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社会矛盾。针对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医闹现象,制定并实施《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这在全国尚属首个省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医疗纠纷大幅下降,受到人民群众和医疗单位普遍好评。
近年来,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侵蚀占用、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江西湿地保护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此,去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作出决议,将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以决议的刚性约束力强化湿地保护。
首次对省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议予以办理
为创新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江西省人大常委首次对省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议予以办理,明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各委办具体承办,一条也不放过地逐一办理。为此,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要求,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代表团名义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7件建议,其中4件列入全国人大、1件列入国家发改委重点办理建议。去年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建议数量之多、列入全国人大重点办理建议数量之多,均创历届历年之最。特别是将江西列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及时转化为国家战略。
今年拟制定《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5件法规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根据2015年工作总体安排,今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急需优先、成熟优先、量力而行、立改废释并举原则,结合近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的修改,重点抓好民生、生态环境、旅游强省、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立法,拟制定《江西省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江西省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5件法规,修改水资源、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4件法规。
同时,将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献血法和审计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落实税制改革、农垦改革发展、旅游强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育法实施等情况报告;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探索开展重点项目质询;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执法行为的督查,开展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职务犯罪开展专题询问,必要时就相关案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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