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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为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10时08分        来源:正义网  曹丽辉    

 

  发生在2010年的“3Q大战”,引来亿万网民围观,更引起代表委员对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关注和反思。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拿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议案,向本网记者说:“这种恶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就是自毁长城!”

恶性不正当竞争对互联网来说是自毁长城


  在陈舒的议案中,她建议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管制方式,由原来的以行政责任为主,修改为以民事责任为主,辅以刑事和行政责任。在这种国际通行的模式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是市场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他们对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损害最清楚也最有切身体会,应当赋予他们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舒举例说,“比如在360与腾讯事件中,受害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就可以通过民事程序维护自身权利。”

  就在3月1日,互动百科和百度也打起了反不正当竞争的官司,互动百科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了对百度的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互联网界的“双百大战”在全国两会期间也得到了多名代表委员的热议。

  3月2日,互动百科CEO潘海东在其微博上发起“我建议拆分百度,你是否支持?”的单项选择投票以来,已有3万余网民参与投票,其中“强烈支持”、“支持”的网友分别占了33%和43%。

  针对拆分百度,最新拿出提案的是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蔡继明提案中建议,应对百度进行拆分,令其搜索引擎与其他产品独立运营,保障相关领域的公平竞争;在搜索结果的第一页,禁止将广告信息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排;禁止优先推荐与自身关联的产品;加大互联网行业行政监管机构执法力度,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与规定,打破中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后,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表示,她代表30位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目的是加强法律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范。

首个建议制定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法律的议案


  在全国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沙振权看来,严重的不正当竞争集中体现了中国互联网发展遭遇的困境。为了促进整个互联网健康良性发展,广东代表团沙振权等30多名人大代表将联名提交“关于尽快制定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法的议案”。这是国内首个建议制定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法律的议案。议案附交一份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法(草案),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政策支持、激励措施、安全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部分。

  目前,涉及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法规有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公安部颁布的《网警备案》等。这些法律法规只局限于计算机网络范围,过于狭窄。而如今,“网络”概念的外延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法规与互联网产业发展相配套,以此规范、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

  至于整个互联网发展如何从困境中突围,沙振权认为,规范与立法是对整个互联网产业的保护。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阵痛,却能为未来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因此,沙振权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法,为互联网产业发展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以此推动我国互联网行业规范化、合法化,从而促进我国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为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陈舒代表兴奋地说:“今天上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得非常好,法律就应当是起规范和引导作用。法律不落地是无效的,行政处罚也好,司法审判也好,互联网的发展需要具体的案例来使法律落地,一个好的处罚判例,可能就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一片光明,让大家看到政府是如何规范和引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