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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文萍 记者刘立平报道 广场舞噪声扰民,导致“泼粪”、“鸣枪”、“高音炮”等事件近年来频发。如何规避这些社区内的不和谐?日前,湖南省政协委员罗会钧建议,湖南应尽快启动地方立法,管控广场舞噪声。 罗会钧认为,立法管控广场舞噪声,符合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且针对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全国已有合肥、珠海、西安等城市相继出台管控广场舞的地方法律、法规。
为此,罗会钧认为,湖南省可以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湖南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对城市广场舞噪声立法予以限制,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要明确执法责任。”罗会钧说,广场舞噪声扰民,谁来治理?投诉者投诉求助时,往往出现公安、城管、环保、居委会、小区物业等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的现象。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安机关是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执行者。“现实情况是,公安机关对噪声扰民的举报投诉不够重视,大多不了了之。这可以说是‘法不责众’的思想在作祟。”罗会钧建议,各片区由公安部门牵头,与环保、城管联合执法,并邀请居委会、小区物业参与管理,多部门联合成立广场舞扰民治理领导小组,各司其职随时监控和管理广场噪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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