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京文
京文团队
合作联盟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4月1日,经济观察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立法审查。另外,已拟入立法计划,由发改委牵头起草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正在抓紧起草,将于今年上半年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与投资管理相关的这两份条例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约束政府行为为主要目的。据了解,两份条例将对政府行为的界定、约束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除了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对政府行为做出约束,还通过协同监管的方式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一份《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各个部门及各级政府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至此,中国政府在以放权到位和监管到位为中心内容的简政放权已经走到了第三步,即解决“监管弱”的问题。
  监管方案
  4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创新投资管理方式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在会上表示,有一个重要的技术支撑就是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技术上建立横向联通各个部门,纵向贯通到最基层政府的一个网络,项目单位今后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出审批申请,平台受理申请后,自动赋予一个项目代码,这个代码一直会跟随到项目的竣工验收。
  据了解,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是为了形成整体监管合力。横向联动即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纵向联动即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
  此外,监管重点将有所突出,着重围绕开工建设环节和竣工投产环节进行监管。
  “中央层面核准事项数量已经减少了76%,还需要看看下降后的政策效果,现在主要工作还是在于解决审批难和监管难的问题,”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体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说,“简政放权之后监管是否能同步跟上是个很大的问题。原来的监管主要靠前执行审批来监管,现在着重事后监管。”
  罗国三认为,此次《若干意见》提出来要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从创新管理方式入手建立监管机制,目前就是解决“监管弱”的问题,“这是一个整体的制度安排”。
  按照设想,在开工建设环节,企业可以在自认为开工条件已经成熟的时候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填一份表格,申报信息后,由相关部门在通过平台指导并服务项目单位的各项手续。从开工到竣工前的建设阶段,通过信息报送做到全平台同步更新,由监管部门在网上检查,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罗国三说,“最大的亮点就是依托一个平台,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技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在平台上受理、办理,并实现监管”。
  罗国三用交通管理的例子来解释“制度+技术”的监管模式,“没有必要派那么多警力,一个人盯一个车或者盯一个路口,就用交规和探头,有没有遵守规则,是不是闯红灯,这些东西都有电子记录,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规则都有,这是很重要的一点。”罗国三认为,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来引导市场的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更加健康有序,而不是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约束。
  执行难点
  不过,在仍未形成良性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让“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顺利运转尚有难度。“在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对项目进行同步监管,如果能做好,对于提高监管绩效大有帮助,”吴亚平说,“不过后期的运营管理太难了。”
  吴亚平认为,让每个部门都做到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还需要有一个约束机制,才能真正解决监管难的问题,“比如除了在开工环节、竣工环节,要求项目单位达到环保要求以外,在项目运行期内出现环保问题的,对企业及监管部门都要有相应处罚措施,并且做到权责到人,加大违法成本才能达到监管效果。”
  在过去两年时间,中国政府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减少约76%,并清理和取消下放了一批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解决了曾遭到无数诟病的“审批多”的问题。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明确要求,要减少国务院部门层面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以上。目前,从数量上来看,这一任务已经完成。“但简政放权的质量还需要提高,”罗国三认为,“下一步改革的空间可能更多的要关注质量以及中介服务的清理整顿。”
  为加大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力度,解决“审批难”问题,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份《关于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于2014年底公布取消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18项前置手续,通过串联改并联的审批提高效率,建立平台来提高透明度,可监督、可核查。
  不过,这一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目前,我国简政放权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门放权不同步、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与核准行为相关的权限下放的同时,包括用地、环保、城乡规划等管理权限尚难以做到同步下放。罗国三说,“如果不能做到同步下放,不能再同一个层级办理,改革的效果肯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