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制度,专家可参与物业质量、服务收费、物业交接等评估。专家如违规收受好处或不公正客观,将取消资格,终身不得重新申报。28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分为综合管理类专家和专业技术类专家,要求具备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8年以上等条件,可自荐也可推荐。市住建委负责物业专家资格的授予与取消,并负责专家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市住建委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等社会专家担任特约专家。
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都有哪些“权力“?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物业专家可以接受委托,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而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即是北京将实行的第三方评估监理制度,今后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标准、物业的交接,都将由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来评估确定。
那如何保证物业专家公平公正?昨日公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物业专家每届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如物业专家违规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市住建委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专家资格,终身不得重新申报物业管理行业专家,不得参与北京的物业评审、考评、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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