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景娅
4月28日,2014年度中国慈善榜在京发布,马云凭借高达124亿元的捐款额荣膺新一届的“中国首善”。对比2010年度“盖茨与巴菲特中国慈善行”时国内富豪的低调沉默,马云等商业领袖正以更积极的态度,更高额的捐赠投入,更先进的公益方式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全国慈善捐款总额也从2006年的127亿元跃升至2014年的超千亿元,这不但反映了国内慈善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折射出慈善公益观念渐入人心的时代进步。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国内慈善公益事业在捐赠总额GDP占比、人均捐赠金额、机构组织数量等核心指标对比发达国家高度成熟的慈善公益体系尚存在巨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家族式企业家捐赠主动性不强,民间对部门官方慈善组织缺乏足够信任,慈善公益组织普遍欠缺透明度及监管等批评也不绝于耳。如何推动国内慈善公益事业快速发展至更高水平成了这个时代重要的议题。
目前,我国尚无慈善领域的基本法,甚至还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名称中含有“慈善”一词。慈善法律法规体系由各自独立的组织法、募捐法、捐赠法、税法构成。分散的立法将许多共性的内容分散化,导致执行中存在法律空白,加大协调和执行的成本。实际上,民政部早在2005年就开始牵头起草慈善法,其间还数易其稿,2008年底曾将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但因社会各界的分歧较大,争议颇多,最终未能完成立法程序,并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难产近十年后,2014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慈善事业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列出了立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钟杰提出加快制定出台慈善法的提案,获得热议。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国人仁爱的慈善精神源远流长。推进慈善立法,对慈善行为和慈善组织加以规范引导,更好地释放爱的温度,方能激活更多人的善心与良知。
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立法是我国法治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通过慈善立法,可以在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利益冲突规则、财产管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设计出相应的制度,并重点解决强制信息披露缺失、问责追责不明等问题,以保障公开透明机制能够有效建立。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慈善组织主体法律地位不明问题,立法可以明确并简化慈善组织登记条件、创新其管理体制,给民间慈善组织提供更宽松的准入条件和更规范的法律环境,有效推动合法慈善公益组织的出现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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