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小野) 9日,新文化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现将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站(www.jlrd.gov.cn)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229号,邮编:130021);联系人:郭红卫;联系电话:0431-85091359;传真:0431-85091321;电子邮箱:fagongwei00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