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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6月15日讯(记者张彦彦王粲)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就《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市委常委、任城区委书记张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建设,副市长、济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白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绪平陪同调研。

   调研组分组实地察看了济宁高新区创新大厦、惠普实训基地,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相关情况汇报及《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才利民对我市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及立法准备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济宁注重平台搭建、优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形成了人才的聚集效应、回流效应,为全省创造了许多有益经验。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设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把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用人单位劳动者岗位培训责任,鼓励劳动者加强自身学习。要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和立法需求调研,为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陈民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目前济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规模和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区位优势愈加明显,具备了充分的立法基础、立法条件和立法能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把地方立法权行使前的准备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为早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对济宁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批准我市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指导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保障促进法治济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