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俞立严
江南丝竹、上海道教音乐、崇明土布……如何让这些历经上海变迁积淀流传下来的经典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至失传而继续流传下去?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此前由上海市人大代表陈燮君提交的保护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见,日前得到了上海市文广影视局等部门的初步答复是“正在解决”。
市文广影视局答复表示,日前已正式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报送至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
非遗面临传承难题
对于上海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字,不少年轻人表示很陌生。
在上海非遗领军人物张心一看来,身边传统手工艺现在学的人越来越少,确实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传统的手工艺做起来比较辛苦,要成为熟练的艺人,需经长期磨炼,才能成为合格的艺术家,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难以接受。
“另一个是社会偏见问题,不少人认为,从事非遗传统工艺的人社会地位并不高,导致了学习手工工艺的人越来越少,有的已经学了,但是过了没几年就转行了。”张心一说。
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陈燮君建议,上海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应尽快推进上海市的非遗地方立法。
市文广影视局日前给予了初步答复,称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全面启动了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研究》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初稿。2015年初,市人大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列为年度立法正式项目。
条例拟突出三原则
据市文广影视局透露,该局日前已正式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报送至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条例拟重点突出三方面立法原则。
首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的主导职责,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业机构、开展调查、建立名录、认定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给予保障。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投入、设立展示设施、举办活动、开展研究、进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其次是科学指导,分类保护。加强保护、保存工作的科学性,建立专家委员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指导工作开展。充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属性和状态,对不同的项目分别采取抢救性、传承性、生产性、整体性等不同方式进行相应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提出要“合理利用,融入生活”。坚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结合上海市工商业老字号众多的特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生产性方式保护。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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