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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安全法草案7月6日起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
  6月24日至7月1日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草案共7章68条。
  关于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草案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关于保障网络数据安全,草案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关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草案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
  比如草案第五十条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