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雷燕) 市民政局草拟的《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为提倡和鼓励生态安葬,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葬法,该《条例》(送审稿)规定,采用上述方式安置骨灰的,由政府予以奖励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送审稿)增设了公墓维护制度,允许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公墓维护基金。该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重大公共维修开支。此外,还要求公墓维护基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部门监督。《条例》(送审稿)规定,公墓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租(售)实行实名制管理,经营单位应当详细记载租用者身份信息和死者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