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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已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据悉,该《草案》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此外,《草案》还对网络信息安全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网络运营者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