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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1日,《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7月1日,《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共设矿产资源规划、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是江西省在总结《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实践经验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基础上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是规范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唯一一部纲领性法规,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成果。
  《条例》施行,为江西省依法依规管矿用矿、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