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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包括总则、客户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七条。《办法》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并依法留存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建立客户惟一识别编码。《办法》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办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办法》发布后,央行相关负责人还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