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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
  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由广州市人社局起草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昨日公布,从服务机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详细规定了中介公司、用人单位的权责。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到2015年8月20日止。
  《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者向求职者收取押金。违反者由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法制办官方网站、电子邮箱(gzlfgc@126.com)或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等途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