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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昆明8月18日消息(记者 李腾飞)据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李邑飞通报,针对云南省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云南省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4个省政府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监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定》,从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制度、严格项目合同管理、严肃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对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越位”、“不到位”、“错位”的现象,《规定》在进一步重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的同时,赋予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综合监督职责。此外,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调整为由以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确定比选竞争方式或招标人自行选择的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提出了实行综合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项目审批与交易执行相分离、监督管理与交易服务相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查处权限,有利于各部门各司其责、依法行政。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主要内容有10条,重点针对政府违规供应土地,违规少征、减免、返还及违规安排、支出、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作出严格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主要内容有10条,主要从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矿业权交易管理,强化中介服务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