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草案第三次被提请审议 法制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资产评估法草案今天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新的草案暂时没有改变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分别管理的体制。
原草案规定,国务院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协调和指导评估行业发展。
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提出,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评估行业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五个部门分别管理,建议还是明确由各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管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建立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有利于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但鉴于目前有关部门意见分歧比较大,同时考虑到各评估专业类别虽然同属评估行业,但也有其自身的专业特点,为最大程度取得共识,建议暂不改变目前分别管理的体制,删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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