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通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实体法就备受关注和期待。在历经公开征集、几轮论证评估后,9月14日下午,首个实体法项目终于撩开面纱,《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将此列为南通市首个地方实体法项目,一是因为它广受市民关注,二是具有地方特色,三是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项目领导组组长王向红介绍。当天,王向红及立法项目领导组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方面建议意见。副市长沈雷及建设、城管、公安、规划、旅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从80余个立法建议中优选产生
今年4月,市人大就着手编制《2015-2016年立法计划》,并向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先后收到各界建议80多件,内容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方面。
市人大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等形式,对立法建议项目逐项评估论证,在确保立法项目与省人大立法规划、计划相衔接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
8月17日,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的专题汇报,讨论并同意了《2015-2016年立法计划》。8月27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这一计划,《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被明确为南通市首部地方实体法。
根据相关规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将在督促立法计划落实、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法规草案以及法规审议等方面发挥作用。
加强“母亲河”保护民意所向
在征集建议中,加强濠河风景区保护和管理这一问题,呼声颇高。
濠河,是南通城的“母亲河”。历史悠久、风光秀美,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交融,也是南通市唯一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献忠介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缺乏严格规划和整体管理,濠河的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后来经过二十多年的整治,濠河方重现水清景美。
但濠河因处城市中心,城水一体,与市民生活关联度极高,且为开放式景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同时,因濠河风景区管理处没有执法职能,景区管理存在难度,无证摊贩非法经营、电捕鱼、非法放生等现象屡禁不止。
“制订《濠河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王向红表示,期望通过地方立法的契机和过程,来提升保护濠河环境的理念意识,理顺保护利用濠河的体制机制,规制破坏濠河生态的违法行为,“使濠河的保护、建设、利用、管理,真正走上法治轨道”。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法质量
在多年濠河建设、保护、利用、管理中,负有职责的地区、部门、单位将近20个,如此众多的参与主体给濠河管理立法带来不小难度。在9月14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各相关部门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保障执法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城管、公安、规划等部门都提出要设立综合执法机构,保障景区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
“建议立法中体现严字当头的指导思想。”市城管局局长钱志平说,“严”字具体表现为严格的管理标准、严厉的处罚条款、严肃的问责办法。市规划局副局长徐相东则建议,法规要保证风景区规划的严肃性,同时对风景区建筑的风貌、色彩进行严格控制。
另一个焦点则是对濠河景区的保护、管理问题。市旅游局局长助理王道汉希望,条例能在加强濠河景区保护开发,理顺濠河景区管理、经营机制等方面有所体现。“我们希望能明确濠河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的范围。”市环保局局长助理陆汉勇说,应明确濠河管控主体,加强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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