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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定要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标志着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目前,市委已批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委员会,需要在明年的人代会上通过。为此要搞好人员配备,完善立法工作相关机制,做好立法规划……”今年8月底,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就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决定》指出:“南阳、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本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后,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决定》的通过,意味着我市等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被重新赋予了一种权力——立法权。这是我市人大工作历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为了这一天,我市根据《立法法》规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地方立法相关事宜,积极筹备、全力以赴。
  为做好各项立法筹备工作,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我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与行使地方立法权相适应的人大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为保证我市立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市委还两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立法筹备工作汇报,明确要求成立法制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会议精神,市编委正式批复了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内设机构、增加编制人员,为我市推进地方立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能力保障。
  地方立法权对于我市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要求争取我市成为第一批具备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运作,及时成立了地方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办公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学习考察江苏省3个地市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了解我省有关地市的情况,并对我市近5年出台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调查摸底,召开了16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为顺利争取我市成为省人大确定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作出不懈努力。
  “今后,我市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着力实施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省人大对我市立法工作进行的调研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孟磊充满信心地表示。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办公室正在积极筹备成立法制委员会,为正式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行使地方立法权做好充足准备,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为激发未来安阳发展的新动力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