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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国家电影事业泛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规定:凡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的电影票房收入都应缴纳电影专项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在途时间,电影专资采用分成管理方式;各省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本省管理办法。“办法”还明确了国家和省级两级电影资金办对“电影票房收入监管”的职责,并要求放映单位依据“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电影票房收入情况。